孩子好教養 10項原則不可少
發佈日期:2019-02-13
孩子好教養 10項原則不可少
年輕父母有時會為教養孩童的問題與配偶起爭執,甚至懷疑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得當,向親友請教,又常得到莫衷一是的答案。美國著名心理學博士史坦堡(Laurence Steinberg)綜合30年研究經驗揭示,某些教養原則與兒童健全發展關連密切。而且這些原則具有普遍性,適用跨文化的家庭,單親家庭亦可運用。
美國醫學網medicinenet.com列出這10項教養原則,為人父母者可重新省視自己的管教方法並適時調整方向:
1、父母行為深深烙印在孩童身上。
雙親對待小孩或是對待他人的方式,孩童都會從中學習,內化成自己的觀念。這是最重要的原則之一。父母的表現確實會形成不同後果,不要頭腦一熱就立即作出反應,須多加反思,如以當下的衝動反應,可能實現想達到的成果嗎?
2、真愛與溺愛大不同。
父母付出愛心,就不會寵壞孩童。我們常看見溺愛孩子的例子,絕不是父母展現過多的愛心所致。通常父母偏愛買東西給孩子,而非展現真愛,所謂真愛是指寬恕、降低孩子對物質的期望,或減輕孩子的物質佔有欲。
3、參與孩童日常生活。
陪伴孩子需要時間,更是辛苦的過程。家長往往須重新思考並安排生活重心,這亦代表按照孩子的需要,從身體及心理上犧牲原本想從事的活動。當然,參與兒童的生活並不是幫孩子做家庭作業。家庭作業是老師評估孩子學習成果的工具,假使父母替孩子做功課,老師便無從知道孩子的學習近況。
4、配合孩子生長階段。
教養方式與孩童發展進度要相當。孩子日漸成長,便要考量年齡因素。兒童3歲時,一直向父母說「不」,這是一種獨立自主的驅動力,可加以利用,激勵孩子接受上廁所的訓練。13歲時的智力呈現爆發式的發展,有時課堂上所醞釀的好奇心,也會透過飯桌上的爭論顯現出來。
史坦堡強調說:「一旦他們上了初中,父母就不能處處盯著孩子,應讓孩子自己做功課,獨自作出抉擇,而非一直干預。」
5、設下管教規定。
如果孩童的行為不加以約束,長大後父母不在身邊,將難以學習自我管理的技巧。無論是白天或晚上,父母都應隨時回答下列3個問題:「孩子現在置身何處?」「孩子跟誰在一起?」「他們在做什麼?」孩子從父母身上學到管教規定,日後便形成適用他的行為準則。
6、培養獨立性。
設定一些限制有助孩子養成自我控制的識別力;鼓勵他們生活獨立,培養自我成長能力;孩子需具備這兩種能力,生活才能自主。督促兒童生活自主是自然的過程。許多家長將孩童冒出的獨立性,常誤認為叛逆或不服從。因為這是人性的一部分,兒童努力爭取自主,亦即能控制自我的感覺,而非由他人管控。
7、規定要保持一致性。
假使家長的規定每天都有變動,而且無法預知,或只是間歇性執行這些規定,若孩子犯下品行不端的過錯,就是父母不一致的態度所致。家長最重要的管教方法,便是保持規定的一致性,並確保所立的規定是無法妥協的。基於智慧所鞏固的規定,其權威性越高,由於不倚靠強制力量,孩子挑戰規定的機會便越低。
8、紀律不要過於嚴厲。
無論如何,父母不應打孩子。打孩童屁股,毆打身體或掌摑,孩子學會這些,易與他人打架。他們也極可能被人欺負,更喜愛使用暴力手段解決糾紛。「其實,不少管教孩子的方法— 包括『時間到』,既有效又不涉及侵犯身體的問題。」
9、向孩童解釋規定和所作的決定。
好的父母會期望孩子達成一些目標。一般而言,家長向幼兒解釋規定過頭,反而對青少年解釋太少。父母能輕易洞察的事物,12歲小孩未必能夠看清楚;實際上,因青少年缺乏父母處理事情優先順序的能力、判斷力或生活經驗,反而要多說明一些。
10、尊重孩子。
欲取得孩童尊敬,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尊重他們。父母給予他人的禮遇,也應採用一致的態度對待孩子。當父母與孩童說話的時候,父母的眼神要專注,語氣亦要親切。孩子是以父母對待的方式應對他人,親子關係亦是他們人際關係的基礎。
譬如,假使孩子有挑食習慣,史坦堡說:「我個人認為,父母不應該對吃的問題大驚小怪。兒童有食物偏好,長大後會自然變好。不應將親子共同吃飯的時間變成不愉快的經驗,只要不以垃圾食品取代正常飲食即可。如果家長不買垃圾食品回家,小孩也無從吃到。」